2020年,李定舟分管民商事工作,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343件,审结1307件,案件收结比为97.32%,营商环境考核全省排名第11名,贞丰县该项考核第一。分管执行工作,共受理案件数1528件,结案1453件,结案率为95.09%;受理保全案件208件,保全率100%;共拘传被执行人1057人次到庭询问,拘留被执行人6人;纳入失信名单764人次,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762人次;开展司法救助11案,救助人员40人,救助金额94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从2015年来,李定舟亲共办理案件1061件,每起案件都严格把关。
“人的生命时间是有限的,我要在这有限的时间里,做一些有意义的事。为人民群众服务,就是有意义的事。”李定舟说。
案例一
贞丰县久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件该破产重整案,涉及债权人502名(其中普通债权债权人231名、职工债权人262名、担保债权9名),申报债权29.5亿元(最终确认债权11.03亿元)作为人数众多、类型复杂、社会影响面广的企业性质特殊的破产重整案件。 案件办理过程中,李定舟每一个环节都坚持在一线指挥,亲自担任审判长办理该案件。府院联动机制帮助贞丰法院、管理人高效推动了与贞丰县相关单位的协调对接。在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2021年1月29日,久盛能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贞丰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进行执行阶段。本次重整投资金额高达4亿元,其中职工组、担保债权组100%受偿,小额债权组受偿率达85%,普通债权清偿比例从模拟清算状态下的0大幅提高到20%以上,实现了久盛能源公司、债权人、职工和投资人等多方共赢。
案例二
李定舟在审判工作中,不仅注重调解,而且还深入边远山村,为年老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解决实际困难。在李定舟审理原告华某诉其子女赡养纠纷一案中,李定舟亲自到华某家家为其办理立案手续,同时到原、被告所在村寨开庭,以案说法,教育群众,并邀请村干部及族中寨老参与旁听,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苦口婆心的说服教育,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解决了原告华某的赡养问题。
案例三
在办理原告帅某清诉被告帅某伦,第三人谭某、张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中,原告帅某清是1993年5月因犯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罪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后在新疆服刑。原告帅某清经过五次减刑,于2011年12月2日刑满释放,李定舟发现其兄帅某伦将其宅基地转让给第三人谭某、张某,双方发生矛盾,原告即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李定舟在发现该案的实际情况后,了解到原告帅某清现无住所,基本生活保障均有问题后,便积极与政府、民政等部门联系,协同解决其租房费、大米、被子、衣物等生活用品,为其解决燃眉之急。并与镇政府协商,为其筹集学费到贵州大学挖掘机培训班学习,学习一技之长,解决就业困难,李定舟此举得到了人民群众及党委政府的好评。
巡回法庭现场
人民法官就像埋在地下的树根使树枝产生果实,没有任何怨言。李定舟法官所办理的全部案件,他凭着对审判工作的极大热忱,对老百姓的关爱,对为民司法的执着追求,凭着一股拼劲,一股挤劲,经常牺牲节假休息日,白天开庭审理案件,夜晚在办公室加班赶制法律文书。在工作中,李定舟坚持为民,是公正廉洁的好法官,在生活中,他自信阳光,是当代年轻人的榜样。 李定舟在司法实践中,忠实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公正办案,廉洁办案,心系百姓,坚守司法人的道德底线,成为贞丰县人民法院值得骄傲的品学兼优的80后司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