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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首例“官告民”诉讼 让辍学孩子重返校园

2019-10-11 10:24   来源:贞丰在线   阅读量:
这几天,一则“家长不履行监护职责送子女上学,被政府告上法庭”的消息受到贞丰民众的广泛关注。巡回法庭开庭当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徐正祥和当地200多名干部群众到场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中,贞 ...

    这几天,一则“家长不履行监护职责送子女上学,被政府告上法庭”的消息受到贞丰民众的广泛关注。巡回法庭开庭当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徐正祥和当地200多名干部群众到场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


    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中,贞丰县白层镇扶贫干部通过走访发现,平袍村扁纯二组村民黄诗学不履行监护职责,未及时将缀学在家的14岁未成年女儿黄书艳送回学校继续完成学业,任其外出务工。镇政府工作人员及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多次动员黄诗学劝孩子返校未果,迫不得已,镇政府将黄诗学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原告代理人指出,被告黄诗学未尽到监护职责劝女儿返校完成学业,任其独自外出务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白层镇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向贞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代理人:“原告在多次动员被告送之女入学过程中不配合,纵容子女外出务工,导致之女不能学习完成学业。被告作为法定监护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第二款,未成年人享有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教育权;第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被告对未成年子女没有尽到监护责任,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严重影响未成年子女教育义务的权利。”

    通过庭审,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庭作出承诺,立即让其子女返校继续学习。

    被告黄诗学说:“由于我没有完全执行监护责任,致使我的女儿辍学,在此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我再次承诺,我在今天之内将子女黄书艳送入学校就读,并保证以后尽到监管责任,不再让子女辍学。”


    案件审理结束后,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还以案释法,向前来旁听的干部群众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徐正祥表示,该起诉讼不仅是一次普法教育,更起到了有效的宣传引导作用,让更多家长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引起辍学学生家庭的重视,促使更多辍学孩子回到校园。

    贞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徐正祥说:“家庭不重视教育,家长也是随其子女,甚至受到外面打工潮的影响,社会的一些不良习性的影响,子女想读就读,不想读就不读,通过劝返,劝返不听的,该罚款的罚款,再不听的该拘留的拘留,对不送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家长要提起公诉,由法院来审判判决。”

    此次巡回开庭审理,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和舆论氛围,使旁听群众和家长认识到“不送子女上学是违法的”。下一步,贞丰县将继续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加大控辍保学宣传力度,确保在教育扶贫路上“一个都不能少”。(文晓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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