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台消息 近日,在贞丰县北盘江镇猫猫寨村,一男子因未被评选为贫困户心存不满,无理取闹,公然对村干部和县直帮扶干部进行侮辱谩骂,造成恶劣影响被拘留。
8月5日,北盘江镇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公然辱骂县直帮扶干部,严重影响到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
北盘江派出所社区民警曹君说:“接警后,我们立即开展核查工作,经核实猫猫寨村的刘某因未被评为贫困户,存在怀恨脱贫攻坚工作人员之心,刘某在本村遇见我们帮扶干部正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刘某便上前采用无理取闹,公然辱骂等方式侮辱帮扶干部,给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了特别恶劣的影响。”
事发当天,北盘江猫猫寨村五人小组和县直帮扶责任人在进行走访过程中遇见刘某某,由于刘某某未被评为贫困户心存不满,对包保责任人和村干部进行侮辱谩骂。此次事件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影响了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的步伐,让包保责任人不敢再进村正常工作的负面影响。
北盘江猫猫寨村治保主任梁文定说:“8月5号,我猫猫寨村在做脱贫攻坚“五个专项治理”走访工作,当走访小组走访到刘某某时,便告知刘某某因2018年6月11号未参加洪坛小组评议会,现正式告知你对新识别的八户贫困户你有何意见,若没得意见,请你在走访台账中签个字,不料刘某某当即“用下流污秽的语言说他不签字,声张他自己家庭就是贫困户,同时还用低俗语言辱骂扶贫干部。”后经过走访小组再三劝说,都无效果,并且越骂越凶,无奈之下,我们便报了警。”
经公安机关调查询问,当事人刘某某对侮辱谩骂的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例对当事人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北盘江派出所所长刘鑫说:“传唤到人之后,违法嫌疑人主动地交代了侮辱他人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我们给予了违法嫌疑人刘某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贞丰台 文晓俊 罗健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