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贞丰县人民法院在县生态广场召开宣判大会,对敲诈勒索、盗窃、贩卖毒品等五案十八人进行公开宣判。
宣判会上,法官当场宣布了十八名罪犯的相关案由及审判决定,被告人王琪、张瑞益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到娱乐场所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以威胁的方式多次强索他人钱财,随意殴打他人,已构成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张荣端、田洪欢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盗窃金额高达7万多元,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夏国荣、杨立晶犯贩卖毒品罪,被告人贺荣武犯强奸罪,被告人皮佳勇犯盗窃罪。五案十八人因各自罪行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没收作案工具。
公开宣判大会的举行,为严厉惩治犯罪,教育鼓舞人民群众,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平安贞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贞丰经济建设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县政协副主席窦万文参加公开宣判大会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