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在线讯 连日来,有多位网友在《贞丰在线》网站的“书记县长群众直通交流平台”发帖留言,反映县交警队、城管局等部门临聘和公益性岗位协勤的待遇只有1436元,扣除各种保险后实领968元,相对邻县兴仁和贞丰本县的村干部2000元/月的工资,再结合目前的物价情况,这点工资有点偏底,希望能够考虑给予适当提高。
日前,“书记县长群众直通交流平台”对于网友反应的问题,正式给予回复,称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102号)文件规定:“基层劳动保障协管员享受岗位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城市环卫、治安协管、交通协管等其他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我县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为650元,2011年最低工资标准为740元,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为740元,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为850元,2014年8月起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但我县2010年以来我县公益性岗位补贴为1100元,均超过最低基本工资标准。
目前,我县公益性岗位补贴为每人每月1436元(含养老保险292元,失业保险29元,工伤保险15元),再扣除养老、失业、工伤三个保险个人缴存的132元后,实发968元。关于我临聘人员和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待遇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若需要提高待遇,则需要有上级有关政策依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