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在线讯 社区矫正人员是国家的一支灰色大军,更是社会的一股急流暗涌,为更有效性的管理社区矫正人员拿出更多的因人施矫方案时刻迫在眉睫,矫正的创新永远在路上。
为了有效实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使其能够顺利的回归社会奠定良好的坚实基础,2017年1月9日贵州省贞丰县小屯镇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入矫宣告。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矫正小组、入矫人员及其家属参加了此次的入矫宣告仪式。
潘某,贞丰县小屯镇米冲村人,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缓刑一年零一个月年。1月9日上午,潘某到小屯镇司法所报到,进行入矫宣告。
首先,潘某是小屯司法所2017年的第一例矫正,为了给2017年的矫正工作开好头,所以工作人员积极的探索,大胆的尝试社区矫正的新思路、新方法。此次的矫正主要围绕以下的几个小点为矫正人员潘某量身定制了一套因人施矫的矫正方案;首先摸清矫正人员的基本情况;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耐心讲解法律知识,强调其的法律意识;严把矫正人员的入矫手续;落实日常管控;解开思想心结;提供帮困扶助;落实个性矫正措施。特别是解开矫正人员的思想心结。据了解,被判刑后的潘某一直处于比较抑郁、自卑、封闭的心理状态,很少和外界人交流。为了缓解矫正人员思想上的顾虑,工作人员对潘某进行了“一对一”的矫正引导。努力营造轻松、融洽的氛围,以友善、尊重、真诚的心态与其交流,让潘某感觉到工作人员是真心的帮助他,能理解他的处境和压力,从而使潘某产生信任,打开心结,真正的接受矫正人员的帮助,逐而建立起迎接新生活的信心。经过长达一个多小时的沟通和交流,矫正人员也慢慢的接受矫正。随后小屯司法所工作人员人向潘某宣读了《刑罚执行通知书》、《社区矫正宣告书》和《社区矫正告知书》等,告诫他在接受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准时参加的各项教育活动及公益劳动等,要时刻有提高个人思想觉悟意识。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同时也告知他享有的权利,保证自身的权利不受侵害。之后矫正人员也自行宣读了 《入矫宣誓词》和《社区矫正保证书》并在上面签字。
最后,潘某表示,自己已经深刻的认识到了错误,感谢国家能给予他这样的机会,在矫正期间一定会遵守各项管理和规定,服从管理,按时报到,及时的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争取早一天真正的回归社会。
“生活是无情的,也是可爱的。上帝给你关上一扇门,他也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用坚持点燃心中的希望之光,照亮前行的路,黑暗之后必将是璀璨的煦日”希望潘某能真正的走出困境、走出阴霾,迎接和挑战未来的生活。(通讯员 黄茂康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