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黔西南讯 (张荣成)近日,贞丰县永丰街道陈老汉(化名)酒喝多了断片儿,竟然忘了自己的车停在哪儿,捏造事实报警称摩托车被抢了,被贞丰县公安局处于拘留九日并处罚款400元。
6月15日凌晨2时29分,贞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贞丰县永丰街道杨小三(化名)电话报警称:“我父亲陈老汉摩托车被三个男子抢走了,请你们查一下。”刑侦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工作。通过调取现场周边天网录像,发现陈老汉于6月14日22时35分将自己的摩托车停放于贞丰县第二幼儿园门口处便自已离开,之后摩托车一直停放在原处,不存在被抢劫的警情。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陈老汉供述了自己将摩托车停放在贞丰县第二幼儿园门口后到朋友家喝酒,酒醉后无法回忆自己摩托车停放位置,为找回摩托车,便让杨小三捏造摩托车被三人抢走的虚假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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