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台消息 1月17日,贞丰县珉谷镇贞册与南环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三轮车与一辆电瓶车行驶到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时,一车没有让行,另一辆车没有减速而迎头相撞,相撞后,两车均不同程度受损,电瓶车上一人受轻伤。
8时17分左右,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接警后,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到事发现场。电瓶车驾驶员说:“当时我带着我女儿从珉谷派出所方向往街心花园行驶,路过路口的时候三轮车转弯过来就把我和女儿撞到了。”
在现场,民警看到电动车被撞后倒在路上,左前方踏板部分些许受损,三轮车车头有部分刮擦痕迹。通过调取了路口监控,还原了事发惊险一幕。事发时,电瓶车在主干道上由南向北正常行驶,当行驶至贞册路路口时,三轮车由北向西左转弯行驶,因三轮车驾驶人未注意观察,通过路口时加速向前行驶,导致三轮车撞到迎头电瓶车,所幸只有1人受轻伤。此次事故,由于三轮车车主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未减速直接通过,加上未遵守转弯让直行的规定,此次事故三轮车负全责。事后,三轮车车主后悔不已,表示以后一定会牢记交规,尊重自己和他人生命。
贞丰交警温馨提示:机动车在通过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在遇到减速让行标志或类似的停车让行标志,应让干道车辆优先通行,在确认安全后再继续通行。(通讯员 罗丹梅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