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在线讯 日前,贞丰县扶贫办发布公告,按照“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原则和《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我县对各办事处、乡(镇)上报的低保户、五保户30725户45905人进行了审核,确属我县低保户、五保户,同意纳入贫困人口登记,计入全县贫困人口统计监测,由民政部门依据《贵州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落实保障措施。
“两项制度”是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低保是保障贫困人口的生活和生存,扶贫是促进贫困人口的生产发展,通过“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目的是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作用,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提高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
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农村扶贫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村居民,包括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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