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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专栏】在办理涉税涉费事项中遇到“梗阻”?

2021-06-28 11:37   来源:贞丰在线   阅读量: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活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打造“贵人服 ...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活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打造“贵人服务”品牌,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制定并严格执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五条禁令”》,对违反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五条禁令”的,欢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拨打电话0859-3248758监督举报,黔西南州税务局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并在24小时内组织查处

  1. 严禁执法不透明、不依法、不公平公正。

    二、严禁擅增行政许可事项、擅设行政许可门槛、拖延行政许可时间。

    三、严禁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四、严禁滥用权力随意征收。

    五、严禁违规对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发函调查。

    六、严禁违反规定拖延退税。

    七、严禁以防范风险为由,不办事、不担当、不作为

    八、严禁按有罪推定、疑罪从有的思维无限放大风险,对企业实施“关卡压”。

    九、严禁非法立案。

    十、严禁非法取证或违反操作规范取证。

    十一严禁实施时间过长、频率过高、打搅企业过多的恶意评估和税务稽查。

    十二严禁违反征管规范、纳服规范、评估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擅自对企业设立或实施约束性管理措施。

    十三严禁对待纳税人和缴费人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刁难折腾纳税人和缴费人。

    十四严禁“吃拿卡要报借赊”。

    十五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

                                                  2021年6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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