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活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打造“贵人服务”品牌,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制定并严格执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五条禁令”》,对违反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五条禁令”的,欢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拨打电话0859-3248758监督举报,黔西南州税务局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并在24小时内组织查处:
严禁执法不透明、不依法、不公平公正。
二、严禁擅增行政许可事项、擅设行政许可门槛、拖延行政许可时间。
三、严禁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四、严禁滥用权力随意征收。
五、严禁违规对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发函调查。
六、严禁违反规定拖延退税。
七、严禁以防范风险为由,不办事、不担当、不作为。
八、严禁按有罪推定、疑罪从有的思维无限放大风险,对企业实施“关卡压”。
九、严禁非法立案。
十、严禁非法取证或违反操作规范取证。
十一、严禁实施时间过长、频率过高、打搅企业过多的恶意评估和税务稽查。
十二、严禁违反征管规范、纳服规范、评估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擅自对企业设立或实施约束性管理措施。
十三、严禁对待纳税人和缴费人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刁难折腾纳税人和缴费人。
十四、严禁“吃拿卡要报借赊”。
十五、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