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台消息 7月21日,贞丰县财政、国税、地税三家单位联合发布公告,正式启动县域内个人消费发票摇奖活动,鼓励消费者参与税收征管工作,强化“以票控税”效应,确保有效监控税源,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此次个人消费发票摇奖活动主要涉及消费内容为加工、修理、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娱乐等行业,不动产及机动车销售除外,取得发票为贞丰县国家税务局2017年7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普通机打发票,且开具发票日期属当期摇奖时间范围;发票整洁完好,购货方名称为自然人姓名,其余发票信息完整并加盖开具单位签章;单份发票价税合计金额达到100元以上即可自动列为摇奖范围。
贞丰县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覃如意说:“2016年5月,启动第二轮‘’营改增’以来,为了促进现代服务业,主要是餐饮、住宿这些行业的税收增长,加强税收管理,我们推行了“发票摇奖”工作,目的就在于激励消费者索取发票,养成索取发票的习惯,这样通过以票供税来实现对税收的有效征管。”
摇奖时间为每个季度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每个季度奖励金额总计10万元,摇奖活动设置一等奖一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两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鼓励奖若干名,奖金各100元,活动的开展得到了贞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贞丰市民 皮丹说:“我觉得县里面开展的‘摇奖索票’(活动)特别好,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同时给国家带来了税收。”
针对部分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拒开发票或者以各种理由不开发票的情况,消费者可以拨打投诉电话进行举报。
贞丰县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覃如意说:“‘有奖发票’自7月份启动以来,我们已经收到了不少的消费者来投诉一些商家不开发票,或者是只开具手撕发票这种情况,我们也相应的派出我们的税收管理人员进行辅导和处理,大家可以打通知和公告上的电话进行投诉,对于这种不开具发票的商家,我们通过查询,如果他没有领取发票,我们会劝他来领取发票补开给消费者,如果他是领取发票而不开具的,我们将严格按照发票管理的办法的规定,来处以1万元钱以下的处罚。”(记者 王 聂 罗大萍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