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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法院规范裁判文书上网 促进法官业务精益求精

2014-05-17 16:41   来源:贞丰在线   阅读量:
  亮点黔西南讯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让司法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公布实施以来,黔西南州贞丰县法院党组着力推出多项举措,积极推进裁判文书规范上网工作 ...

  亮点黔西南讯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让司法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公布实施以来,黔西南州贞丰县法院党组着力推出多项举措,积极推进裁判文书规范上网工作,努力践行司法公正。

   一是要求凡符合上网规定的生效裁判文书一律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贞丰县人民法院网”向社会公布。贞丰县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涉及国家机密、重大商业机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的信息不公开)。

     二是多关口审核,严格监督笔误。裁判文书拟稿后,法官通过文书校对系统对裁判文书中的错字、多字、漏字、标点符号、格式排版混乱等问题进行纠错,再经庭长校稿审核后,送审管办把关,最后由分管副院长审核签发,确保裁判文书上网质量。

     三是强调上网裁判文书法律适用准确。要求法官对上网裁判文书做到文书中法律关系明确、条文适用准确,文书的语言表达做到用语规范,采用正式的书面语言,摒弃口头语,确保公众对法律适用理解信服。

     四是格式规范裁判文书。要求法官必须严格按照最高院《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以及省高院关于制作法律文书有关要求的规定制作法律文书,严格进行排版,规范使用数字、字母和标点符号等,统一标准。

     贞丰县法院自2014年起实行刑事、民事、行政、立案、执行的所有生效原始裁判文书上网制度以来,使社会各界更多的了解、理解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同时,倒逼促进了法官的工作更加精益求精,增强了法官的使命感与责任感,法官的裁判文书制作水品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使阳光下的审判真正落到了实处,让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的维护,实现了看得见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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