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处置现场。新华网发(刘超 摄)
图为处置现场。新华网发(刘超 摄)
图为处置现场。新华网发(刘超 摄)
图为处置现场。新华网发(刘超 摄)
新华网贵阳1月11日电(通讯员 刘超)1月10日11时46分,贵州贞丰消防中队接到119指挥中心调度命令称:贞丰县龙场镇有一民房发生火灾,无人被困。接到报警后,中队迅速出动前往处置。
由于去火灾现场的道路过于狭窄,消防车无法到达现场,指挥员命令由4名经验丰富的战斗员先乘坐一辆小轿车赶去火灾现场实施处置,12时30分官兵到达现场。发现着火房屋为一普通民房,大火已将民房屋顶烧塌,现场火光冲天,浓烟滚滚,已形成立体式燃烧,火势正向旁边房间蔓延,如不及时阻止,可能会造成更大的危险。指挥员迅速下达作战命令:成立两个小组,一组利用当地专职消防队的消防车出一支水枪对房屋进行灭火;二组附近寻找水源,保持供水不间断。经过官兵近三十分钟的灭火战斗,大火得以控制,14时58分大火被成功扑灭,为了防止阴燃,官兵们利用钉耙、铲子等物把周围容易复燃的物体翻起来用水进行冷却,消防官兵在确保无复燃迹象后,指挥员命令整理器材归队。
在这次灭火任务中,中队官兵行动迅速、不畏艰险、作风顽强,确保了整个灭火行动的顺利完成,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
原标题:民房发生火灾 贵州贞丰消防联合专职队成功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