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和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有效规范医疗保障领域行为,全方位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干部、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医保专管员、媒体记者中聘请20名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共同参与医保基金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二)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热心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
(三)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善于联系群众,民主作风好,有一定的代表性,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四)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二、工作职责
(一)对全县各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向贞丰县医疗保障局反馈,同时提出合理、公正、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贞丰县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行为进行监督。
(三)根据贞丰县医疗保障局的安排部署,参加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组织的相关宣传、培训及研讨等活动。
(四)主动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医疗保障知识。
(五)广泛听取、了解和收集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贞丰县医疗保障局反馈。
三、报名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由单位或个人按公告要求填报《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并发送至邮箱:247980686@qq.com,申请办理报名手续。或直接到贞丰县医疗保障局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至7月31日。
报名地点:贞丰县医疗保障局(贞丰县永丰街道新丰路金融公园20栋17楼)
咨询电话:0859-8710007
四、其他说明
社会监督员一经聘任任期为两年,发放《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证书》,期满后根据情况续聘或另聘。工作为自愿性、无偿性,以社会监督员身份参加相关活动无任何形式的劳务报酬。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经核查属实的,按照《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 黔西南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西南医保发〔2022〕2号)给予奖励。
贞丰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