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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7月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网站

2022-08-16 09:35   来源:贞丰在线   阅读量:

  2022年7月,贵州持续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纵深推进“黔净”网络空间清朗工程,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内容导向偏差的网络生态乱象,依法查处网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贵州网信系统自主巡查和受理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1163条,排查涉违法违规APP13个,会同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依法查处网站47家,关闭违法违规账号4个。

  经核查,“贵州黔成启智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贵州和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官网”“校兔平台”等网站违规发布涉黄涉赌类信息,破坏网络生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网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对其予以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已同步将线索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贵州网信部门将继续加大网络生态治理力度,依法查处网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欢迎广大网民据实举报,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贵州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51-96599

举报网址:jubao.gog.cn

举报邮箱:gzsjbzx@163.com

举报微信公众号:贵州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附:普法小贴士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第六条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五)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六)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七)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八)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九)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
(一)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二)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
(三)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四)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
(五)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
(六)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
(七)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
(八)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九)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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