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持续打好扶贫攻坚战,深入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总书记提出“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就是对政府报告“精准扶贫”的深刻诠释,也为各地各部门做好扶贫脱贫这项工作提供了标准和抓手。
精确识别"看真贫",这是精准扶贫的前提。长期来贫困居民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针对性不强、扶贫资金和项目指向不准的问题较为突出。工作中却存在“谁是贫困居民”“贫困原因是什么”“怎么针对性帮扶”“帮扶效果又怎样”等不确定问题。由于全省乃至全国都没有建立统一的扶贫信息系统,因此对于具体贫困居民、贫困农户的帮扶工作就存在许多盲点,真正的一些贫困农户和贫困居民没有得到帮扶。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口,地域经济发展也不平衡,期望成为扶持对象的自不在少数。如何让政策的阳光雨露洒在“关键少数”,就要看是“真贫”还是“假贫”了。扶贫对象选准了,扶贫资金与项目的针对性就增强了,才会收到应有的扶贫效果要达到扶贫效果应通过有效、合规的程序,把谁是贫困居民识别出来,开展到村到户的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过去,全国曾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实践表明,这样识别扶贫对象虽然有一定效果,但是程序繁琐、操作性不是很强。总之,不论采取何种方式识别,都要充分发扬基层民主,发动群众参与;透明程序,把识别权交给基层群众,让同村老百姓按他们自己的“标准”识别谁是穷人,以保证贫困户认定的透明公开、相对公平。也只有这样,“扶真贫”才会有真正的工作主体、真正的“主攻方向”。
精确帮扶扶真贫这是精准扶贫的关键。长期来,由于贫困居民数据来自抽样调查后的逐级往下分解,扶贫中的低质、低效问题普遍存在,如:贫困居民底数不清,扶贫对象常由基层干部“推估”(推测估算),扶贫资金“天女散花”,以致“年年扶贫年年贫”;重点县舍不得“脱贫摘帽”,数字弄虚作假,挤占浪费国家扶贫资源;人情扶贫、关系扶贫,造成应扶未扶、扶富不扶穷等社会不公,甚至滋生腐败。表面上看,粗放扶贫是工作方法存在问题,实质反映的是干部的群众观念和执政理念的大问题,不可小觑。贫困居民识别出来以后,针对扶贫对象的贫困情况定责任人和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效果。就精确到户到人来说,重点为:一是坚持方针。精确帮扶要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工作方针,重在从“人”“钱”两个方面细化方式,确保帮扶措施和效果落实到户、到人。做到“六个到村到户”真正把资源优势挖掘出来,把扶贫政策含量释放出来,要因户施策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帮助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同时资金到户。在产业发展上,可以推行专项财政资金变农户股金的模式,也可以通过现金、实物、股份合作等方式直补到户也可以直接向扶贫对象发放;干部帮扶干部帮扶应采取群众“点菜”、政府“下厨”方式,从国家扶贫政策和村情、户情出发,帮助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制定符合发展实际的扶贫规划,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并落实严格的责任制,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精确管理"真扶贫",这是精准扶贫的保证。现行的扶贫制度设计存在缺陷,不少扶贫项目粗放“漫灌”,针对性不强,更多的是在“扶农”而不是“扶贫”。以扶贫搬迁工程为例,居住在边远山区、地质灾害隐患区等地的贫困户,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是扶贫开发最难啃的“硬骨头”,移民搬迁是较好的出路,但是,因为补助资金少,所以,享受扶贫资金补助搬出来的多是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农户,贫困的特别是最穷的农户根本搬不起。针对以上问题一,加强农户信息管理,实施动态管理。确保扶到最需要扶持的群众、扶到群众最需要扶持的地方,从而实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扶贫信息真实、可靠、管用,二是阳光操作管理。按照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对扶贫资金建立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进行;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带电“高压线”,三是扶贫事权管理。明确,省、市两级政府主要负责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扶贫项目审批管理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县,实行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制度,各级都要按照自身事权推进工作;各部门也应以扶贫攻坚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确保精准扶贫,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确保真扶贫。
今年,国家将持续打好扶贫攻坚战,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各单位各部门应深刻领悟总书记“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标准要求,着力在科学编制扶贫规划、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硬化帮扶责任上下工夫,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真正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