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廉政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效,在今后的廉政建设中,仍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促进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基层党组织作为最贴近群众的一线组织,要在廉政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继续健全制度并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基层党组织要完善纪律制度,对规章制度进行细化,要用纪律约束基层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切实将全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要加大惩处力度,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惩不贷,保持纪律的高压态势不动摇,提高违反纪律的成本,维护制度严明神圣不可侵犯,让基层干部从思想上认识到违纪之事不敢做。
二是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基层党组织要深入开展思想政治纪律教育和宣传活动,让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耳濡目染,以此引导他们树立科学权利观、政绩观和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认识,保持自身廉洁自律,打心底认识到腐败之事不能做。
三是树立典型标杆,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对于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涌现的突出典型人物事迹,要积极褒扬,并广泛开展学习典型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榜样的力量,不断提高自身廉洁自律素养,同时也将一些典型的腐败分子最终身败名裂之事作为教育题材供广大党员干部深省,让他们认识到,违规之事终将葬送自己的大好前途,甚至让自己“晚节不保”,从而引导基层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对腐败之事不愿做。
通过以上三举措,让广大基层干部对违规之事,从不敢做到不能做再到不愿做,达到廉政思想的制高点,如此,才能保证廉政建设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