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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污染环境 小屯镇龙井村2人被批准逮捕

2015-08-14 12:20   来源:贞丰在线   阅读量:
  贞丰在线讯 据”贞丰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8月11日,贞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犯罪嫌疑人彭某某、王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贞丰县小屯乡龙井村是古法造纸的传承地,明清传入,曾经被列为国 ...

 

  贞丰在线讯 据”贞丰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8月11日,贞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犯罪嫌疑人彭某某、王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贞丰县小屯乡龙井村是古法造纸的传承地,明清传入,曾经被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2009年以来,部分造纸农户为获取经济利益,由原有的古法造纸工艺(生石灰)改为使用大量的氢氧化钠、次氯酸钠等化学物质来缩短造纸周期,在甑料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污水(经检测属于国家明确的“危险废物”)。2013年以来,贞丰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投入大量资金依法取缔小屯乡造纸作坊。然而近年来,造纸作坊死灰复燃,造纸产生的污水在未经处理的情况下直接排放到水体中,一部分直接沿沟渠流入三岔河风景区水库,另一部分流入白层纳朗河,对人蓄饮水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

 


  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期间,贞丰县检察院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针对小屯乡龙井村片区造纸非法排放“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情况,成立了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小屯环境污染专项调查组,并多次与县法院、环保局、公安局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同时发出检察建议,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监督县环境保护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局立案侦查。

  检察院主要领导就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多次向县委、县政府领导进行了汇报,得到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于2015年6月11日专门成立了以赵鑫副县长为组长的贞丰县小屯乡违法造纸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环保局、公、检、法等相关单位抽派专人组成联合调查取证组,负责对小屯乡违法造纸污染环境案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经查,龙井村云盘组、洋寨组的彭某某、王某某等5人涉嫌非法排放“危险废物”。县环境保护局按照相关规定,将案件移送贞丰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经审查后将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犯罪嫌疑人彭某某等2人进行立案侦查,对情节较轻的冉某某等3人执行行政拘留。2015年8月5日,贞丰县公安局将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犯罪嫌疑人彭某某、王某某提请贞丰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15年8月11日,贞丰县检察院经审查后对以上案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通过此案的办理,有效震慑环境污染犯罪分子,为贞丰生态美、产业兴、旅游旺、城镇靓、百姓乐作出了积极贡献,达到了预期效果。

原标题: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守护贞丰绿水清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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