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明确县城区住宅小区内的汽车停放服务收费统一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服务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统一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立项收费和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初步定为室内小车为130元/月,室外小车为60元/月,临时停车2元起;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40%,下浮幅度不限。上浮幅度由物业经营服务单位汇同业主委员会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停车业主同意后执行。
县城小区停车收费标准出台 基准价60元起
2014-11-21 11:48 来源:贞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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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在线讯 针对我县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混乱,高低差距大的现状。为缓解停放矛盾,规范小区汽车停放秩序和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和物业经营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日前,贞丰县发改局、贞丰县住建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贞丰县城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并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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