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县住建局执法大队在金城公司、珉谷街道办的配合下,对贞安公路旁的一栋违章建筑进行了清理。
该建筑于2008年5月由坡旗村坡轰组村民梁某在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下,擅自修建。相关部门多次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但梁某既不配合,也未对该建筑进行及时拆除,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县委县政府经过多次会议研究决定,9月16日,按照程序立案调查依法对该违法建筑物进行了拆除。
在清理行动中,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规定,责成当事人梁某自行拆除该违法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