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发放6千万农村低保金 惠及6万农村困难群众
截止目前,贞丰民政共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6064.7007万元,惠及6.8661万农村困难群众。
贞丰民政把实施“农村低保”作为保民生、保稳定的德政工程,多管齐下抓管理,创新机制抓落实,使农村低保资金真正发挥了保民生的“安全网”的作用。据了解,在原有农村低保的基础上,实施提标缩面。全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从原年家庭人均1200元提高到1344元,今年五月以来,通过年度核查我县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共有37693户、68661人,2010年已累计发放低保资金3823.6618万元,比去年多增发58%。
近年来,该局按照贞丰县出台的《贞丰县全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对低保申请、入户调查、审核审批、评议听证、公开公示、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的工作要求,进行了严格规定,使农村低保每一个环节都在群众、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有效防止了“一保定终生”、“养懒汉”、“错保、漏保”等现象的发生。同时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严格程序不变通、规范操作不走样,实现了农村低保在阳光下运作。
此外,凡是我县年人均收入低于1344元的群众,都可以申请纳入低保对象的范畴,实现“应保尽保”。
文/邓演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