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理到农家 烈日开庭了纠纷
近日,贞丰县人民法院鲁贡法庭前往鲁贡镇巧年村,为梁某某诉梁某、潘某某二被告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展开现场巡回审理。近年来,贞丰法院通过巡回法庭的方式,以案释法化解纠纷,在促进司法公开的同时,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知识,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也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我院真正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获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在线视频促调解 省时高效又便民
鲁贡人民法庭受理原告韦某与被告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于原被告居住地距法庭较远,交通不便,法庭决定采用在线视频审理方式进行审理。庭审中,原被告充分发表了自己的诉辩意见,法官归纳总结了他们的争议焦点,并细心细致的进行释法明理。通过法官的耐心工作,双发当事人在互访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一致的意见。本次审理,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一件小事显初心”
县人民法院法警队干警在正常上班时,看见一位老人在法院大楼前徘徊,法院干警即上前询问,得知这位老人因为妻子发生了交通事故,双发未达成和解协议,今天来法院咨询立案、诉讼等事宜。由于老人脚受伤,行动不便,我院干警随即弯腰,将老人背到立案庭,有关干警帮助老人完成立案事宜。老人在办理完相关事项后,法警队干警又将老人背到大厅处,并将其送上车,老人临走时,万分感谢我院干警,并赞许我院不愧为人民的法院。
司法救助解民困
贞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鸿在走访中了解到家住家住者相镇的李某某其子李某于2015年被杨某某杀害死亡。由于被执行人杨某某现已死亡,无财产可供执行,现李某某及其妻子都患有重病,家中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走访人立即将该情况向院党组织汇报,经院党组讨论,决定为申请执行人李某某进行司法救助。院长赵鸿、刑庭负责人蒋井辉亲自把救助金29015.6元送到李某某家中,李某某和家人表示,非常感谢法院为自己解决了生活难题,感谢法院对困难群众的关怀。
送法上门暖民心
贞丰法院刑事审判庭收到一封邮寄的“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发现当事人已年满70岁,所处村寨偏远,为了找到当事人了解真相,4月15日,我院干警驱车约50公里山路,花费近3个小时到达鲁容乡纳翁村当事人王某某的家。了解事情缘由后,干警耐心的向当事人说法明理,并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当事人依法保护自身的权益,还将立案庭的联系电话留存给王某某,告知王某某如有遇到法律相关不懂的问题,都可向法院干警咨询。王某某听了我院干警讲解后,对相关法律及维权流程有了一定了解,表示以后会用相关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对干警送法上门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