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在线讯 县财政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立行立改,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县情实际,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出台了《贞丰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请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
新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目的地住宿费标准限额内,优先选择定点宾馆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宾馆的协议价格凭据报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要求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时间;办法对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参加会议和挂职锻炼等的差旅费、调动和搬迁的差旅费都做了特别详细规定。
贞丰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7月1日开始执行
2014-07-05 16:42 来源:贞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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