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台消息 12月21日,贞丰县2017年第一期个人消费发票摇奖颁奖仪式举行。县政府办及县财政、国税、地税相关负责人和兑奖人参加颁奖仪式。
摇奖现场,县财政局负责人介绍了开奖结果,县政府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为获奖者颁奖并发放奖金,县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对摇奖结果进行公正。
贞丰县2017年第一期个人消费发票摇奖摇出一等奖1名,奖金金额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3000元;鼓励奖637名,奖金100元。
二等奖获得者丁晓娟说:“感谢政府给我们这么好的平台,我们深刻的体会到纳税的重要性,以后我们还向更多的人宣传纳税。”
三等奖获得者陈恩林说:“其实我们好多朋友给我讲这个事情,我一点都不相信,那天国税局的打电话给我们讲,我才知道这个事情是真的,要发票会中奖。”
据悉,贞丰县个人消费发票摇奖领导小组已召开会议,根据兑奖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对摇奖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将鼓励奖奖金从100元调整到500元,同时对必须提供发票原件进行调整,消费者在消费索票时,个人身份证号码将作为“购买方识别号”填写,兑奖时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即可领奖。第一期未进行兑现的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将作为同等增加下期奖项、奖金进行摇奖。 (记者 许振盘 实习记者 梁德康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