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涉案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分。作为子女,赡养老人是应尽的义务。但家住北盘江镇猫猫寨村洪坛组的刘某兄弟,在订立赡养刘罗氏协议后,一直未履行协议内容,让母亲刘罗氏独居在一栋多年未修缮的老瓦房内,长期不管刘罗氏生活起居。
卢某某作为刘罗氏的儿媳,在其丈夫死后继承丈夫的财产,具有依法履行赡养刘罗氏的义务,但卢某长期不管刘罗氏生活起居,甚至还将自家牛圈设在刘罗氏居住的瓦房堂屋内,经该村村委会组织调解后,二人仍拒绝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刘某某、卢某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虐待家庭成员,公安机关依法处予刘某、卢某行政拘留处罚。无独有偶,家住北盘江镇青杠林村的潘某某,长期以来无故殴打、辱骂以及让其吃剩饭、馊饭等方式对自己的丈夫杜某某进行虐待,造成杜某某小便失禁等严重后果,经村干部调解后,潘某某不听从村干部劝解仍继续自己的虐待行为。潘某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虐待家庭成员,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
据悉,在贞丰县脱贫攻坚减贫摘帽工作中,贞丰县将继续发挥法治专班作用,加大对农村不履行义务教育送子女入学、不赡养老人、虐待家庭成员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贞丰县委政法委 贞丰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