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顺宁应邀列席贞丰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分别对两起案件进行讨论。贞丰县人民法院院长赵宏主持上述会议。
会上,贞丰县法院案件承办法官分别对两起诉讼案件的案情作汇报,史顺宁检察长对两起诉讼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发表了意见。经过认真细致的讨论,两起诉讼案件在量刑上形成一致认识。
史顺宁检察长指出,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检察院将持续履监督职责,凝聚检法合力,既要在共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增进交流、学习和互鉴,又要加强检法两院联合输出更多合格的法治产品、法治精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实施以来,贞丰县检察院立足提升自身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履行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职责,构建了法检两院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上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形成检法合力,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通讯员 曾楷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