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动中央和省委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工作安排,11月4日,省委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黔西南州,正式开展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
本次督察“回头看”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落实《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有关规定,改革督察方式、精简程序、压缩时间。督察组进驻时不再召开见面沟通会、工作汇报会、工作动员会等相关会议,直接调阅资料、直奔现场核查,并视情开展针对性谈话。步骤上,督察工作自11月4日—13日为期10天,分为州级督察、下沉督察、梳理归档三个阶段,以下沉督察为重点。
督察组以《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经济带生态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省委第二轮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情况为主线,坚决查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久议不决、推动不力、措施不到位、“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重点紧盯中央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省委第二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群众信访件办理情况。督察中,督察组将严格按照贵州省《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逐一核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核实是否严格对标完全整改到位,是否仍然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对正在整改的任务,核实是否存在整改推动不力、方案久议不决情况,是否未达到序时进度;对行业性、区域性整改任务,核实是否举一反三,是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问题不整改绝不放过、整改不完成绝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绝不放过”,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整改成效。
督察组进驻期间开通专门值班电话:0859-8600034和设立专门信箱:兴义市A005号邮政信箱,受理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9:00—18:00),并将及时公开办理情况,对发现的新问题立行立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