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黔西南讯 5月14日,收到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来电、来信投诉共计120件(有3个问题重复投诉7次),因1件涉及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1件涉及贵阳市、黔西南州,实际转交各地查办123件。其中:贵阳市44件,遵义市37件,黔南州10件,铜仁市9件,毕节市5件,安顺市4件,黔东南州4件,六盘水市3件,黔西南州3件,仁怀市2件,贵安新区1件,威宁县1件。涉及水污染类38件,大气污染类39件,噪音污染类20件,固体废物类6件,其他20件。
截至2017年5月15日上午12时,我省累计收到中央督察组转办十九批案件共计2102件,重点案件266件,一般案件1836件。贵阳市1176件、遵义市298件、六盘水市120件、安顺市47件、毕节市130件、铜仁市91件、黔东南州68件、黔南州78件、黔西南州43件、贵安新区11件、仁怀市20件、威宁县20件。这些案件主要涉及水污染600件、大气污染500件、土壤类4件、生态破坏171件、重金属污染10件、垃圾污染255件、噪声污染665件、油烟污染210件、扬尘污染202件、其他365件。
目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转办的2102件群众投诉问题已办结1109件。其中贵阳市679件,遵义市130件,安顺市25件,六盘水市54件,毕节市50件,黔东南州36件,黔南州54件,黔西南州13件,铜仁市47件,贵安新区5件,仁怀市7件,威宁县9件;正在查办993件。
来源: 黔西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