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岗位践使命 守正创新耀检徽
——记贞丰县人大代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史顺宁
史顺宁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提出的要求和目标,作为一名基层院检察长和县人大代表,如何带领全体检察干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贞丰县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是他孜孜不倦的追求,也是他的使命和责任。他深感到,自从有了人大代表这个身份后,有更多的人把信任和期待交给了他,让他的每一步走得更踏实、更坚定、更自信,也更有意义。
融入发展大局,贡献检察力量
作为一名基层院检察长,史顺宁深知检察院工作承载着一方百姓对公平正义、廉洁政治的期待,更是创造地方和谐社会法治环境的强大动力,他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一切服从大局、服务大局。
民营经济是推动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史顺宁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大局,持续打好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组合拳”,多次亲自协调联合县监委、县法院、县公安局等多家部门积极共商,为企业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行深入探讨,切实服务好、保障好企业健康发展。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与企业家代表开展座谈会,搭建“检察长·董事长”微信群,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此外,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好民营经济最有效的抓手,坚持涉民营企业、企业家犯罪案件少捕慎诉原则,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出台《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二十条措施》,定期不定期开展涉案企业回访工作,提出堵漏建制意见,帮助企业增强法律意识,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
“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史顺宁无时不刻不把损害公益的问题放在心上,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诉求和反映。2018年7月,在获悉贞丰县珉谷镇白腊村沙子坡处一黑作坊为谋取利益,在无任何环保资质的情况下租用一废弃厂房非法处置废旧电瓶提炼金属的线索后,史顺宁指派副检察长专门办理该案,对案件侦查取证思路、方向等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果断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依法提出精准量刑建议,呵护了贞丰的碧水蓝天。
敢啃硬骨、敢涉险滩是大家对史顺宁工作作风的评价。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他带领院骨干力量从学习培训、办案制度、宣传发动、摸排深挖、线索切入等方面制定了七项有针对性的措施办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专项斗争中的重大作用。带头办理“7.30”涉黑案、“3.26”涉恶案、“12.09”涉恶案,对涉黑恶案件全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追捕追诉漏犯漏罪,对定性和法律适用问题主动与公安、法院进行会商,形成共识,积极争取上级院指导把关,坚持全面阅卷,全程提审,耐心释法说理,使全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带领办案团队向州检院扫黑办、州扫黑办、省检院扫黑办汇报,对涉黑涉恶案件出庭支持公诉,确保了案件办理质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推进贞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发挥了检察机关应有的职能作用。
“群众来访,我既要从一名检察长的角度对待,更要以一名人大代表的角度对待。”对26件群众来信来访,他均做到及时分流、耐心释疑解惑,努力提升信访办理及答复质量,构建和谐的检民关系。他提前介入贞丰县龙场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农民工讨薪案了解案情,参与现场调解13次,督促施工方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90余万元,实现涉检信访零目标。
持续转变理念,创新检察工作
在工作中,史顺宁始终将创新作为推进检察工作的不竭动力,积极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全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及办案的质量、效力和公信力。2019年,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决定不批捕33件、不起诉73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2件,撤案5件;对法院判决量刑畸轻的刑事案件提出抗诉2件,获得州检察院支持抗诉;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4件,受理支持农民工讨薪起诉案件10件,支持50名农民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他以认罪认罚工作开展为契机,积极探索检察新职能,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融入到检察机关开展司法办案的具体实践中。2018年,史顺宁带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3件14人。其中,梁大虎盗窃案是首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该案从受理到提起公诉再到审判仅用18个工作日,庭审用时仅20分钟,切实做到简案快办。在2019年,通过认罪认罚工作为被害企业、被害人挽回和追回经济损失累计200余万元,涉及被害人60人,其中贫困户2人。
提高律师接待水平是史顺宁一直关心的工作。他认真研读修改后刑诉法和刑事诉讼规则关于律师接待工作的新规定和新要求,及时更新律师接待制度,通过推进制度建设、推进文明窗口建设、推进后勤保障服务、推进网络信息运用普及“四个推进”的有力措施确保律师接待水平得到提升,塑造良好的检察窗口形象。
心系困难群众,奋力脱贫攻坚
在脱贫攻坚硬战中实践以人为本的群众路线。史顺宁牵头研制了《贞丰县人民检察院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行动方案》,严厉打击涉贫领域刑事犯罪,帮助2700余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3405余万元,对15名刑事被害人贫困户家庭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9万元,组织检察人员30人次到龙场等乡镇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在鲁容极贫乡和29个深度贫困村设立检察室,在珉城社区和茶林社区设立检察联络室,为贫困地区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矛盾。
作为沙坪镇者索村、尾列村县级挂帮干部,他在人财物上给予最大帮扶。选派2名工作能力强的科级干部任挂点村的第一书记,指定19名年轻干部长驻帮扶村,并给每名第一书记配备1名检察辅助人员和车辆,全面保障驻村工作。他坚持深入脱贫攻坚一线,与帮扶村“三员一委”座谈、督办脱贫攻坚工作80余次,从产业扶持、扶智扶志、扶贫帮困等多方面入手,积极协调物资和资金56万元用于扶贫工作。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在扶贫日向贫困户捐款2万余元,并为挂点村身患重症的贫困户募捐近2万元,解决困难群众住院期间的生活开支困难。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史顺宁同志胸怀一颗公仆心,立足检察工作岗位,将继续用实际行动守护着检徽的荣耀、诠释着代表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