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省财政厅 省地方税务局 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贵州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财非税〔2016〕5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贞丰县用人单位2022年已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情况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