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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脱贫】系列六:全力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2020-11-30 09:38   来源:贞丰在线   阅读量:
2016年以来,贞丰县按照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的要求,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全面加大对贫困人口、低保人员的帮扶保障力度,持续在兜底线、保基本、强督导上加力。 贞丰县举行脱贫攻坚兜底保 ...
2016年以来,贞丰县按照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的要求,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全面加大对贫困人口、低保人员的帮扶保障力度,持续在兜底线、保基本、强督导上加力。
 
贞丰县举行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业务培训会

五年来,贞丰县社会兜底保障扶贫工作以“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为目标,将建档立卡贫困当中的无劳动力、无业可扶“两无人员”、特困供养群体、肇祸肇事精神病人、重大特殊传染病患者纳入民政长期兜底保障对象;2016年以来,贞丰县城乡低保提标增速,分别从2016年的5808元、3060元,提高到2020年的7500元、4308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增长29.1%、40.8%。

五年来,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以不小于5%、8%的幅度递增,2020年农村年低保标准达到4308元,超过省扶贫线,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实现兜底脱贫。

对因灾、因病、因子女入学、因疫情导致家庭困难的群体,采取临时救助的办法施以救助,帮助这类家庭暂时渡过难关;积极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及时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当中的低保户办理农低保转为城低保的“农转城”工作,同时开展调查,对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经核实其收入低于迁入地且符合低保条件的,优先纳入城市低保保障。2016年以来,贞丰县累计投入社会救助资金5.39亿元(其中: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98亿元,城市低保资金9847.28万元,特困供养资金2410.45万元,临时救助资金793.48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62.70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费416.335万元),惠及5万余名困难群众。

“应保尽保” 兜住民生底线
 
完善低保制度,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在认定保障对象时,既考虑困难群众个人情况,也要分析研判家庭困难状况,提高户均保障人数和补助水平。对于家庭成员中大多数符合低保条件或家中主要劳动力缺失的生活困难家庭,整户纳入低保范围。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相关规定,对于家中无存款或无有效资产,因重残、重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导致家庭刚性支出明显大于收入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的困难家庭,按审核审批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完善核对机制,实现多部门信息对接。严格落实“个人申请、村居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三榜公示、动态管理、社会发放”的管理机制,确保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精准、资金管理规范、政策执行有力。
 
加强低保规范管理。针对低保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督导检查力度,强化政策培训,提升基层经办人员规范化服务水平。开展乡镇低保专项治理,查治问题、规范流程、正风肃纪,推动低保政策有效落实。
 
帮扶干部入户进行困难群众生活走访调查

落实重点保障。对建档立卡户中的救助对象进一步摸清情况,将其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处于重度贫困、靠自身条件无法改变生活状况的对象,按照低保分类施保,列为低保重点保障对象,对重点保障对象严格按照低保标准给予全额保障。建立已脱贫人口纳入低保保障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和未脱贫人口未纳入低保保障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对象台账,标注清楚不能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的原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应保尽保、应扶尽扶。组织各乡(镇、街道)加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开展民政救助对象(包括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孤儿、特殊病种人群五类对象)与建档立卡户中未脱贫扶贫对象台账比对。对未纳入扶贫“建档立卡”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等对象,按照扶贫对象认定标准和程序,将其中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扶贫“建档立卡”范围,及时实施精准帮扶,做到“应扶尽扶”,将符合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定期开展贫困群众排查摸底工作,主动发现并及时将未脱贫建档立卡户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及其他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按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纳入低保。同时将扶贫建档立卡对象中因大病、因重残、因突发事件致贫、特殊贫困群众和未成年人中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要优先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

截至2020年9月,贞丰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0909户2147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农村低保对象6493户14103人,2020年1-9月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6575.90万元;城市低保对象共有3812户803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城市低保对象共2617户6227人,2020年1-9月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725.17万元。

多措并举 有效提升特困服务水平


图为永丰街道必克村敬老院

提高乡(镇、街道)敬老院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工作人员与失能、半失能和完全自理特困人员1:3、1:6和1:10的标准配备工作力量。切实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力度,逐步提高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能力,基本满足农村分散特困供养对象的入院需求。各乡(镇、街道)明确专人负责,组织人员全面开展本辖区内特困人员排查工作,确保特困供养人员不漏一人,并将生活在环境恶劣、不宜居住地区的分散供养对象,及时动员搬迁到敬老院集中供养,加强敬老院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解决集中特困供养人员护理问题,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为主的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全面落实院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密切关注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对情绪不稳定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有效杜绝安全隐患。规范签订照料护理协议,根据服务对象人数和照料护理标准,为特困人员配备照料护理人员并相应签订照料护理协议。目前,全县共有特困供养对象453户470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64户65人;分散供养对象389户40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特困供养人员对象共358户375人。2020年1-9月共发放特困供养金540.15万元。

积极开展临时救助,提升兜底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
 

贞丰举行困难群众专场招聘会
 
适度提高人均救助标准。认真贯彻落实《贞丰县城乡贫困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对于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脱贫再返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适度提高临时救助水平,人均救助标准不低于上年度本县平均救助标准,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开展“先行救助”,针对此类特殊贫困人口的突发、急难事件,可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切实提高救助时效性,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造成无法挽回损失或者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可先行救助,事后按规定补齐手续。健全主动发现工作机制。依托村(居)两委、村网格员及时发现、掌握辖区农户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特别是对脱贫再返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畅通困难群众求助的“绿色通道”,及时把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纳入相应的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采取临时救助方式,2020年1-9月共救助825人次,救助资金159.13万元。确保了因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家庭得到了及时救助。

认真落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府发〔2016〕2号)、《贞丰县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贞民发〔2016〕1号)文件精神,2020年1月-9月贞丰县共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181.98万元,惠及残疾人3502人。

加强社会福利保障工作
 
做好孤儿信息维护。通过开展动态管理,不定期对孤儿进行全面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对新出现的孤儿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搜集相关资料及时申报,对超龄在校的孤儿进行信息跟踪,确保不遗漏、不错发、应增则增、应减则减。加强对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对孤儿寄养家庭进行走访调查,确保孤儿生活费发放到位,用到实处。做好“孤儿保障大行动”爱心保险卡发放和相关服务工作,使全县孤儿全部纳入12种重大疾病保险范围。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作。截至目前,贞丰县共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30人,2020年1-9月共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83.11万元。确保71名孤儿全部享受基本生活补助。贞丰县2020年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集中养育孤儿1600元/月/人,散居孤儿1050元/月/人。2020年1-9月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64.2750万元,有效解决了孤儿生活困难。

易地扶贫搬迁低保“农转城”完成率达100%
 
为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真正实现社会兜底保障功能作用,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低保“农转城”工作,让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新市民中原已认定的低保对象,搬到新居住区后,凭户籍迁移或办理居住证实际居住的,对其进行低保资格认定后,纳入新居住区低保范围转为城市低保。新市民家庭经济收入低于新居住区低保标准的,凭户籍迁入或办理居住证实际居住的可申请办理城市低保。积极主动加强部门协调。为确保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低保户“农转城”工作实现无缝衔接,积极配合乡镇、公安、移民等部门,抓好“农转城”的衔接工作。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低保对象,切实做好低保“农转城”无缝衔接,对符合条件的,100%纳入迁入地的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收入低于迁入地的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符合低保条件的,优先纳入低保范围。按照真搬实住标准,截至2020年9月,对符合农低保转城低保条件的2943户6803人已全部办理了“农转城”手续。

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了广大群众知晓社会救助保障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部门、乡(镇、街道)之间的沟通协调,实现数据共享,数据精准;加强对民生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编辑:王 胜

责编:袁 敏

编审:吴 安

总编审:龙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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