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等问题,贞丰县人民法院龙场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真正做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贞丰法院龙场法庭受理的案件类型较多,调解纠纷的方式也较为繁杂。为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快纠纷化解速度,法庭走进群众,了解案情、倾情调解,向群众释法明理,不仅解了矛盾,更是顺了民心。
近日,贞丰县人民法院龙场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离婚纠纷。经承办法官肖秀莲了解,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唐某某在日常生活中因为家庭琐事而时常吵架,导致双方感情不和。原告刘某某的脚在一次意外中受伤,被告唐某某家人为其垫付了31000元的医药费用,并且双方当事人还一同欠信用社贷款本金合计3万元。
承办法官肖秀莲先在庭前了解了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的感情生活及产生的矛盾纠纷等问题。在办理该案件中,充分的听取了双方当事人各自意见和理由,并耐心地和双方当事人沟通,一方面为双方当事人讲解法院之前的类似案例,以案释法,并详细的解释相关法律知识,另一方面结合多年审判经验从当事人的角度来与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的沟通。在肖秀莲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就离婚问题均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原告刘某某自愿当庭给付债务份额及医疗费共计25000给被告唐某某,被告唐某某家人自愿放弃对原告医疗费的追偿权。该案调解圆满结束。
(原告当庭给被告付债务份额及医疗费)
近年来,贞丰县人民法院受理的离婚纠纷案件一直处于不断增长的状态,其中涉及到很多在生活中产生矛盾纠纷所导致的离婚较多。承办法官在办理此类案件的时候,都积极的进行调解,让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的同时也让当事人增加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李子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