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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0-01-26 22:04   来源:贞丰在线   阅读量: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省人民政府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省人民政府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所有民间赶集一律停止,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打招呼及相关工作。


  二、所有县内活禽宰杀及销售点一律暂停营业。


  三、严禁操办一切酒席,如遇突发丧葬酒席,必须严格从简审批操办。

  四、所有电影城、KTV、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一律关闭暂停营业。严禁商场、超市、门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任何形式的促销活动并确保场所定期消毒杀毒。


  五、所有公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含广场舞、电影播放、民间 信仰活动等)一律取消。


  六、所有旅游景区、景点不再接待旅游观光人员;县内各旅行社、酒店、宾馆不得再接待赴贞丰旅游的团队和散客,对旅客取消行程、退订酒店的,应做好全额退款服务,并严格按规定做好其他外来人员的住宿登记工作。


  七、武汉来贞丰驻留人员和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做好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 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广大人民群众应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接受客车站、高速收费站卡点体温检查,如有发热、乏力、咳嗽等情况应主动隔离并主动报告及主动向当地医院(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和村(社区)居委会反映疑似病源,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九、广大群众一律不得探亲、访友、旅游等外出活动,一律不得参加聚会等,最大程度地减少和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终止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通告。


贞丰县人民政府
2020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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