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贞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执法工作中扣押一批违法车辆,鉴于这些车辆没有手续或手续不全、当事人不按规定接受处理和处理后当事人放弃车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违法车辆进行公告,经公告三个月内当事人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贞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对扣押的违法车辆依法处置。请以下违法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身份证件、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及扣押文书等证件到贞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受处理。联系人:徐璐 联系电话:0859-6610434 特此公告贞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8月6日
贞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告
2021-08-14 11:21 来源:贞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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