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全力抓好司法责任制落实工作,积极构建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检察权运行体系,强化监督制约,实现“授权”与“限权”相结合,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人”。
在积极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保障检察权高效运行上狠下功夫。紧紧围绕检察机关职能职责,根据检察工作特点和司法规律,充分办案组织作用,凸显检察工作的司法属性和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全面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同时以落实司法责任为导向,以优化检察权运行质效为目标,建立科学的检察官权责运行体系,确保“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的司法责任制有效落实。
在转变监督理念、监督方式上狠下功夫。积极开展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模式。通过内设机构之间的监督制约,大力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等方式开展内部监督。通过检务公开、公开听证、案件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举报、控告、申诉等方式开展外部监督制约,推进执法办案活动的公开,加强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宣告工作,以公开赢得公信力,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
在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上狠下功夫。通过采用流程监控促进“案中”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发挥“案后”作用,大力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工作,倒逼案件质量、规范司法行为,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指引作用,通过对评查结果的运用,分析问题成因,查找漏洞,对检察官办案质量进行检查和评定,并将结果记入检察官个人司法档案,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运用结果倒推策略,切实发挥了案件办结后的督促作用,有效提升了干警执法积极性和能动性,营造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使执法作风得到了明显改善,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张建国 陈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