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在审判法官不懈努力下,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以“不办完不下班”的干劲,彰显为民服务的情怀。
因原告周某莫、被告贵州川商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建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第三人贵州金城投资公司,因未签订正规的施工合同,在原告将案涉工程施工完成并交付使用后,双方当事人对施工单价和施工工程量达不成统一意见,导致原告的工程款多年索要无果。由于该案件情况复杂,各方意见出入较大导致调解难度增高。
综合原、被告双方情况,审判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沟通,经过长达几个小时的调解后,双方终于在晚上8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由被告建威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借款等合计人民币302373元,该纠纷案得以圆满解决。
“我们是从外地过来的,十分感谢法官能加班加点、不怕苦不怕累的为我们调解案件,让我们少跑一趟,真是人民的好法官。”案件原告对承办法官表示了衷心的感谢,我院案件调解工作也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贞丰法院将始终贯彻为民服务理念,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