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贞丰县检察院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贯彻窨井盖相关指导意见推动“四号检察建议”的通知》精神和省检察院有关工作要求,县检察院刑检部门与民行部门共同对县城区内存在破损、塌陷等问题井盖进行回访,实地察看问题井盖整改情况,不断推动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
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县城区内部分道路上窨井盖存在破损、塌陷、缺失等问题,为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及时向县住建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并督促道路窨井盖管理部门及时对窨井盖进行修复和整改。收到检察建议后,县住建局十分重视,当即加强市政设施巡查力度,及时组织了窨井盖管理单位,开展窨井盖隐患排查和整治,更换了损坏井盖56个、雨水箅子62个、维修道牙265米,人行道小板破损100余处共2825平方米,并对县城损坏道路进行维修共18718.23平方米,全面摸清了窨井盖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为检验治理成效,县检察院对县城区内的窨井盖进一步开展走访、排查,对窨井盖的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经过回访调查,县检察院前期排查出的问题井盖等安全隐患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相关部门还主动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窨井盖所有权管理部门对井盖设施进行主动排查,切实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继续对窨井盖问题跟踪管理,督促窨井盖所有权管理部门对窨井盖及时维修、更换,与各部门针对“四号检察建议”开展联席座谈会议,建立起窨井盖相关机制,将“四号检察建议”走深、走实。(张杨 葛颖) |
贞丰:推动“四号检察建议”维护“脚底下的安全” ----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 ...
2021-04-21 15:42 来源:贞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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